扬升行业网

抄送抄报(给上级是抄送还抄报)

121gldl|
318

抄报(抄报上级或抄报)

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铜川市政法单位深入学习贯彻Xi**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群众急、盼问题,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从而推动政法工作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满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的新要求,更直接、更便捷、更高效地为群众办实事。 现将铜川市政法单位便民利民新举措公布如下:

市政法委:

1.深化城市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城市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相结合,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制定《2021年重点推进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实行月报和双月通报制度;培育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亮点,推出一批具有铜川特色的先进典型。

2.开展创建和平活动,加强公共安全。

落实**干部安全创建乡镇联系制度;深入安全社区、安全乡村、安全校园、安全家庭的创建活动;到2021年底,铜川8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平安乡镇(街道)标准。

3.将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认真总结三年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机制;开展“无黑不恶不*”村镇(街道)创建活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

4.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干部抓企业、抓项目制度;指导在建重点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评估全;全年完成25项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

5.开展案件评优“创优评劣”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评价“创建良好评价”活动;每季度报告未决和错误(缺陷)案例;抓好问题案件整改,全年考评不少于120件。

6.开展涉法涉诉**,化解积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每月报告一次涉法**情况,督促各政法单位做好涉法**工作;全面推行市县政法**干部接访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全年**办结率不低于80%。

7.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对基层网格员每月收集的矛盾**进行统计分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督促区县完成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管控软件安装任务,完成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可视化库建设;全年80%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了“四有”和“六化”目标。

8.推进法学研究服务法治铜川建设。

组建“红色法治文化”、“城市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课题组,实现法学研究新突破;整合相关学科法律人才的力量,推动更广泛领域的法学研究;全年形成不少于2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9.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巩固发展

立案时,申请执行人免于出具生效证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审判案号信息查询案件是否生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群众来电“即答即办”

对于12368热线渠道收集到的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诉求,诉讼服务人员会“即时接诉”。对于需要法官处理或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申诉,会向承办人发放工作指令,要求法官“立即接单”。

3.巡回审判“减轻诉讼负担”

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对偏远或不方便当事人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当场立案、当场开庭、当庭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巡回一案、教育一人”的功能。

4.呼吁开辟“绿色通道”

为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特定人员设立快速通道,优先安检,优先备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和法律咨询台,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5.跨域备案“可以异地办”

开设“跨域备案”窗口,实现“同城异地”备案服务。全国其他**管辖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本院提交**材料。我院作为协同**对材料进行审核,会通过专门的系统将数据推送到管辖**,促进跨域立案的完成,避免异地当事人奔波于两地之间。

6.多重**解决“诉前联调”

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对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和“多元**解决”机制运行,引入更多社会**解决力量,通过低成本、高效率、亲民的非诉讼**解决方式,引导分流更多矛盾**。

7.**调解“远程争议解决”

建立网上调解工作室。当事人可以利用微信小程序与调解员进行远程视频和**签订、确认调解协议,让群众“不出门,解决**”。制定规范的诉前调解制度,调解应当自愿合法。

原则,全程录音、录像,专门卷宗留痕,保证调解工作既高效又规范。

8.以案释法“线上课堂”

持续深化“一周一案三问”普法微课堂工作,通过市、区县、镇(办)、村(社区)四级普法微信群,将铜川市**审结并生效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群层级推送给基层群众。

9.送法进企“释疑解难”

针对铜川市重点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员额法官送法进企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60条》和《民营企业法律法律风险提示书》,征询企业对**工作的意见建议。

10.专项执行“保障民生”

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组织开展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围绕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检察院:

1.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业务,建立“首问负责制”,“12309”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努力做到高效、便捷。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机制,采用**包案、到联系点接访、司法救助等多元矛盾化解措施,进一步凝聚力量,全力化解**矛盾。

3.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

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由“坐等送案”向“**问案”转变,对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联合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解决上学、就业等问题,切实帮助其改善生活。

4.建立未成年人办案协作机制

联合公安机关在办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施行权利告知、询问调查、检查鉴定、心理抚慰和综合救助“一站式”帮扶服务,尽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问题治理监督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校园周边,监督检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设置网吧、网吧内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附近是否违规出售烟、酒、彩票,校外营业性娱乐场所、宾馆是否违规接纳留宿未成年人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净化校园周围环境。

6.全力维**律统一正确实施

叫响“司法不公找检察”的口号,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反映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司法不公的控告和**,严肃认真对待每起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一纠到底,见到成效。对所查错误又拒不纠正的,要将相关法律文书抄送抄报其上级机关和党委、人大机关。对司法人员涉嫌相关职务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严厉查处。对涉嫌**贿赂等其他违法犯罪的,要将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7.突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

充分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大对高空抛物等犯罪的精准打击,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聚焦食品安全民生热点,持续开展食品*品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落实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动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调查走访,集中排查安全隐患和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确保监督到位,与有关部门会商形成协作配合、共同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8.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卷宗查阅、**由检察机关负责制度

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检察机关拟受理的,由检察机关自行到相关人民**查阅**当事人申请监督所需文书和证据材料,制作**费用由检察机关自行承担。

9.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难题

将行政争议化解由生效裁判提前至复议环节。加强与市政府行政复议部门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行政争议化解前置至行政复议环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强化释法说理,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依法行政。

10.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开设法律讲堂,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宣传法治理念。

11.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规范听证程序,认真听取意见,努力向全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

12.组织“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

就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了解、视察检察机关工作场所、工作职责,监督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市公安局:

1.开通出入境业务绿色通道

市县两级出入境大厅设立志愿服务岗,对老、孕、病、残等群体予以优先办理、全程协助。

2.简化老年人出入境办证照片采集流程

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出入境证件,可直接复用5年内本人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

3.申办出国出境业务容缺受理

申办公民出国出境证件的,除居民身份证外,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补交。

4.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时限

办理居民临时身份证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并当日办结。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领取。办理居住证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户证缴费方式自选

铜川市各级户政窗口实行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居住证等工本费电子化支付,并保留现金缴费方式。

6.新生儿报户业务前移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开设新生儿报户业务**点,每周二集中受理新生儿新区报户资料,统一办理后及时发放。

7.申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当场许可

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在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资料,县级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8.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申请设立典当行,公安机关不再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依法加强典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9.简化新办企业刻制公章手续

新办企业刻制公章,由印章刻制企业通过印章刻制系统自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备案资料,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10.公安交管业务向乡镇派出所延伸

6年内小型免检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补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补换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换证、驾驶证补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9项公安交管业务延伸至9个偏远乡镇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11.推行一厅一窗一体化服务模式

在车管服务大厅实行网上网下一体化办理模式,设立自助服务区,实现车驾管业务一厅办、一窗办、多渠道服务。

12.拓展互联网交管业务

全面推行“交管12123”APP,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新能源车换牌选号、查看号牌号段公布、机动车检验预约、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转籍、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及损毁、遗失补证、期满换证、考试预约、考试信息公布、考试费缴纳、电子学习驾驶证明、提交驾驶证证件照、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驾驶证审验、满分教育学习、学法减分等均可在互联网申请办理。

13.放宽配送货车通行条件

悬挂新能源号牌(封闭式、轻型厢式)配送货车、冷藏运输车辆、轻型栏板货车(皮卡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邮政快递类货车往返邮政快递处理中心可在城市区域固定路线通行。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配送货车可在城市次干路、支路短时停车作业。

14.金融机构新建、改建工程审批先行许可

银行金融机构新建、改建工程审批,资料不全的,先行许可,后补资料。

15.网站联网备案网上办理

办理网站联网备案,登陆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不再提交书面材料。

16.下放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权限

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申领《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证》,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

17.110接处警做到“三个零”

市公安局110对报警求助“零推脱”、警情受理“零延误”、群众沟通“零争执”,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求助,耐心解释,及时引导至12345公共服务热线或其他社会服务联动平台。

18.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开展安全宣传、治安防范、**化解,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突出问题,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实行局**,派出所长,刑侦、治安民警三级包联项目制度,做到项目情况清、人员情况清、联系方式清、周边环境清。

市司法局:

1.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聚焦群众和企业法律需求,与市**联合开展“一周一案三问”普法微课堂活动,每周一、周五在广播电台“法律小讲堂”栏目,精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做好普法宣传。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积极为民营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

每周举办1期法律援助专家门诊,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贫困户、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等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受理,实现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

3.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执法便民环境

聚焦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促使各行政执法单位将“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项行政执法之中,促使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4.开展矛盾**化解专项行动

开展“服务十四运、迎接建党一百年”矛盾**化解排查活动,围绕涉疫情、涉农村、涉**、涉校园安全等重点矛盾**,在“十四运”“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5.畅通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

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搭建政府立法机关与企业、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倾听民声,广纳民智,充分了解基层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诉求。

6.开展“司法鉴定送温暖”活动

实行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展“司法鉴定送温暖”活动,为行动不便群众**服务,酌情减免费用。

7.实行“公证便民八项措施”

推行“多跑一次”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监督评价”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者,优先受理;开展“公证减免费用”服务;进行“主动**”服务;提供“温馨邮寄”服务,对无法亲自到场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进行邮寄服务。

8.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

将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受理范围、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首次接待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避免群众多跑路。